泸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(六十七)
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泸西县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。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(一)李云强,中共党员,泸西县金马镇太平村委会大金马村小组村民,2024年3月3日20:2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(二)何云龙,中共党员,泸西县金马镇雨龙村委会小龙潭村小组村民,2024年3月5日21: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泸西县监察委员会
2024年3月10日